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省国资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省属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省国资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省属企业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成为引领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但与行业中的先进企业相比,省属企业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仍不够强,与其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相匹配。为切实增强省属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支持省属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对标沪苏浙,借鉴有效做法,经多次沟通协商、反复修改完善,研究制定了《安徽省省属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下称《办法》),并于近日印发省属企业。《办法》共计六章、24条,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职责、支持内容、项目和预算管理及监督检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悉,由省国资委、省财政厅联合发文,设立省属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在全国省级层面尚属首次。《办法》还首次提出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属企业研发团队及骨干予以奖励,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安排到该省属企业专项资金的40%。《办法》的出台,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科技人才激励机制,激发省属企业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推进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