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资委发布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

信息来源:安徽省国资委发布日期:2019-11-04 16:05 作者:网站管理员 被阅览数: 【 字体:   】
  为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加大授权放权力度,进一步激发省属企业内在活力,根据国务院《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精神和国务院国资委要求,10月31日,安徽省国资委印发了《安徽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   《清单》从省国资委监管工作实际出发,选取6个方面、31项授权放权事项,包括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方面(2项),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工资总额管理方面(5项),产权管理方面(10项),改革重组方面(7项),规划投资与主业管理方面(5项),选人用人方面(2项)。   《清单》事项并不是“一刀切”地直接授予各省属企业,而是遵循分类授权放权的要求,给予不同类型企业不同程度的授权放权。按照授权放权对象,《清单》事项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对所有省属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有24项;二是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有5项;三是对少数特定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有2项。   同时,《清单》印发通知中明确,省国资委将定期评估授权放权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放权事项和范围,并根据实际对《清单》内容进行更新。在授权放权的同时,还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持续通过优化监管流程、创新监管手段、整合监督资源、严格责任追究,实现对国有资本的有效监管,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今年前三季度,安徽省属企业总体经营发展态势较好,主要指标位居全国第一方阵。此次,安徽省国资委改革再发力,发布授权放权清单,赋予企业更多经营自主权,必将全面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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