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信息来源:安徽省国资委发布日期:2020-04-01 20:44 作者:网站管理员 被阅览数: 【 字体:   】
  2019年度,省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安徽省实施方案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一是突出管资本要求,推进国资委职能转变。系统梳理、归并整合监管职能,精简国资监管事项,明确国资监管职能定位和监管范围。以管资本为主优化资本配置,完成了马钢集团和中国宝武、海螺集团和国贸集团战略性重组,指导港航集团深入推进全省港口资源的专业化整合。强化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修订投资负面清单等,引导省属企业聚焦主责主业。修订《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完善问责机制,加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维护国有资本安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制定《安徽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在全国地方国资委率先开展授权放权工作,进一步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二是梳理审批事项,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及全面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系统梳理排查了18项审批事项。同时,根据省委编办要求,调整完善了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取消了3项权责部分事项,规范了3项权责事项,形成权责清单2019年本,进一步厘清了国资监管职责边界。三是强化章程约束,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下发公司章程指引,要求省属企业参照制订或修订公司章程并报省国资委审批,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国资监管和公司治理中的统领作用,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股东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和职工代表大会等各治理主体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行权履职。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督追责。不断健全监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报告工作的通知》,加强对省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管理和监督。修订《安徽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有关范围、标准、责任认定、追究处理、职责和程序等,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完善监督工作闭环。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成立专门监督处室,整合监督职能。   (二)加强国资监管法规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完善我省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先后研究完善有关财务监管、投资管理、股权管理、工资总额管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制度,出台了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工作政策文件,我省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形成。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成立文件清理工作小组,全面梳理现行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上位法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机构改革精神,不符合要求设定证明事项等文件进行清理,按要求予以保留、废止、失效、修改,并公布清理结果。同时,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向省委、省政府报备案。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修订《省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省国资委工作规则》,进一步对决策主体、决策事项、决策程序等进行规范,明确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建中重大事项决策应当经委党委会、委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更加全面。制定委机关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实现对规范性文件和改制重组方案、企业产权管理等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全覆盖,并根据委领导要求对一些重大事项实行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三是建立并完善了国资委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省国资委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聘请10名专家学者、知名律师担任委机关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决策中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审计监督。积极配合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国资委党委巡视工作,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逐条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改彻底、不贰过。目前,省委巡视反馈省国资委党委的26个问题完成整改4项、基本完成整改10项、序时推进12项,出台制度性文件18项。配合做好我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对审计中指出问题立行立改,在圆满完成涉及我委事项的同时,切实做好了有关协调服务保障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通过省国资委网站、“安徽国资”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国资监管重点信息、财政信息及扶贫领域工作信息约140余条。全面改版升级省国资委网站,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改造。印发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图等,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要求,注重政策解读,加强回应关切。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省属企业矛盾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突工作。依法畅通信访渠道,截止目前共接待职工群众来访265批2750人次,其中5人以上集体访76批2344人次,办理职工群众来信245件。依法依规办理上级交、转办各类信访事项928件,已全部按规程办理,办结率100%。积极履行省属企业信访工作督导责任,印发《2019年省属企业信访工作要点》,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重点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信访维稳主体责任,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领导人年度薪酬考核;聚焦重点矛盾,做好积案化解,一年来办结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交办“四重”案件合计7件。二是指导协调省属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省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年度报告制度,对企业报备的重大法律纠纷根据不同情况组织研讨、论证,或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促进企业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工作,健全普法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印发《省国资委关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普法责任制清单》。二是在委机关和省属企业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组织宪法知识专题学习培训,对委机关和省属企业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出要求。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73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展了宪法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和宪法法律意识。为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奠定了法律理论基础。三是邀请法律专家,在委机关举办“法治初心与法治国家”专题讲座,加强对机关人员法治培训。组织委机关和省属企业参加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的法治讲堂,联合知名高校举办省属企业法务人员培训班,指导省属企业开展合规管理研究探索,推进省属企业合规文化建设。四是加强省属企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了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一级16人、二级17人、三级100人,并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   二、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打算   2019年度,省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有些企业对法治工作重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2020年,我委将继续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依法监管工作。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落实机构改革要求,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国资监管职能体系。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突出管资本职能,厘清国资监管的职责边界,细化国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公司章程约束,依法依规、一企一策制定或修订公司章程,规范各治理主体权责,推动严格按章程行权履责。继续推进授权放权工作,评估授放权效果,动态调整授放权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省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报告制度,结合日常监管工作,采取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省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整改发现的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并举,按照国资委重点工作安排,出台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国资监管等重点领域制度文件。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废止修订与上位法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合的规范性文件。服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及时将出台的党委文件向省委备案。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邀请专家学者举办1-2期法治专题讲座或培训班,提升机关人员整体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推动省国资委法治机构建设。深入推进省属企业法治国企建设,继续推动“七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落实普法责任制。研究建立省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积极培育企业合规文化,推进省属企业依法治企工作。加强省属企业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申报并评审2020年企业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根据省属企业法务工作需要,继续举办企业法律工作专项培训班,提升法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深入排查省属企业矛盾纠纷隐患,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和重大信访隐患,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予以化解,加强对信访老户的疏导工作,逐步化解存量,减少增量,缓解省属企业信访维稳工作压力。切实加大对省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指导力度,不定期组织召开法律纠纷案件处置研讨会,邀请法律专家到会指导,编辑印发省属企业典型案例集,帮助企业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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