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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领导

    • 李 中
    • 叶传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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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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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主席

    二级巡视员

    驻委纪检监察组

    • 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法规处
    • 研究室
    • 财务监督与运行评价处
    • 考核分配处
    • 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
    • 产权管理处(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处)
    • 企业改革处
    • 科技创新与发展规划处
    • 监督一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 监督二处
    • 综合处
    •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 党建工作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
    • 群众工作处(党委统战部)
    • 人事教育处(外事办公室)
    • 机关党委

    直属单位

    • 信息中心
    • 徽商职业学院

    省属企业

    • 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
    • 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
    • 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省华强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管协会

    • 安徽国资管理协会

    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根据省政府授权监管相关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所监管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监督国有资本收益使用。
      (六)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