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国资委发布日期:2021-09-09 10:59 作者:人教处 被阅览数: 【 字体:   】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全省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从省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需在皖工作满1年);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2021年度全省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当符合《省人社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5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并具备申报相应层级职称要求的理论水平、学历、能力、任职年限及业绩成果等。

三、申报程序

2021年度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进入登录页面。

1.登陆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专栏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2.申报人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按照职称申报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谨慎选择申报专业。

3.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业绩、论文等申报材料。

4.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其中,对提供的业绩、论文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验证页,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在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登记”栏须注明:“××同志20××年—20××年参加继续教育共计××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时”以及验证日期,并加盖印章。凡上传的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并标注“原件复印”。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对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于上传的业绩材料可另行报送纸质材料。

5.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1910日至929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和广德市、宿松县,省直单位、省属企业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1018日。

    (二)纸质材料报送

2021年度全省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单位或省属企业统一向省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工程系列高评委)组建单位(省国资委)报送,报送时间为1019日至115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1份。由各市和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省直单位或省属企业向省工程系列高评委出具。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同底2寸彩色照片1张。评审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3.《申报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此表仅供申报化工工程、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填写。

4.《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此表仅供破格申报人员填写。

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由各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6.《诚信承诺书》1份,由申报者本人签字。

7.《公示证明》1份。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由所在单位在本单位公示其申报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申报材料清单2份,1份贴于资料袋上、1份放在袋内。

、评价方式

2021年度全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按照资格初审、材料审阅、专家评议、专家投票表决等程序进行。为保证评审工作质量,今年继续对部分专业及层级职称,采取评审+”方式进行评价。

(一)笔试。申报2021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化工工程、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需参加工程系列高评委统一组织的专业笔试。笔试为闭卷,主要测试申报者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方面的知识。申报人需提交《申报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需于202111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省国资委办公楼412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111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省国资委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二)现场答辩。申报2021年度全省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以及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均须参加现场答辩。答辩时间为15分钟/人。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和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申报人可通过省国资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答辩地点:省国资委办公楼。

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于答辩当日上午7:30之前到省国资委办公楼4楼会议室参加抽签,以确定答辩顺序。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300/人,中级160/人,初级100/人,笔试、现场答辩费为100/人。以上费用各市和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省直单位或省属企业统一收取,报送纸质材料时集中交纳。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委托评审和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和各项服务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申请,按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向工程系列高评委出具委托评审函。中直驻皖单位、外省在皖单位(个人)需委托工程系列高评委代评的,按照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确定专人认真审查申报提交的材料,尤其是申报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情况等。申报有关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对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客观真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申报人应认真履行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对违背诚信承诺行为的,记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完成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等,申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承担的表彰奖励、项目、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以作为评价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参考。

(三)准确把握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时间计算至202112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20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应达到规定学时,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有学时。

(四)稳妥做好高技能人才和职业资格人员申报职称工作。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按照《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2026)和《关于全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99)要求,今年将根据标准条件首次开展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进一步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专业技术人员已通过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按照《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72号)规定对应的专业和层级申报高一层级职称。

加强事业单位和援派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且岗位职责与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该类型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时,应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并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对参加援藏援疆援青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关注援派期间的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层级职称。

支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对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该类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申报,需提供所在企业股权结构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2020年以来在企业的社保缴费记录。

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激励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要求,凡参加新冠肺炎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等科研攻关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评审高一层级职称。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作完成年度继续教育90个学时和支援基层工作1年经历。

材料受理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时代广场C3座省国资委412室;联系电话:05516268796862689013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516368788065329082

 

附件:1.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安排

2.申报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单位公示证明

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7.申报材料清单

 

 

                               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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