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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销售欺诈
来信人: 周**** 来信时间:2020-05-26 19:10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阳光里项目二期的购房者。滨湖阳光里是安徽省合肥市包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项目。项目具体位置在合肥市包河区黄河路与河南路交叉口。合肥包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388号,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勇,联系电话0551-63421000,网址http://www.binhugroup.com,邮箱313752469@qq.com。在本次购房过程中,开发商的置业顾问欺骗我们,表示不接受“组合贷”的按揭方式(有多位购房者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但是在2020年5月23日前同期购房者中至少有200多户使用组合贷款的按揭方式(有公积金中心咨询的录音),2020年5月23日开发商委派公司周总等三人和业主代表协商,表示从未拒绝过组合贷,与购房过程中置业顾问说法完全不一致,从此置业顾问也统一对外口径,跌倒黑白,表示一直允许组合贷款。如果一开始就允许组合贷款,试问2020年5月23日的协商会议为什么将不支持组合贷款放到了第一个议题?试问这次协商会议之后为什么会有正在办理纯商业贷款的业主要去更换成组合贷款?试问合肥市包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包河区重要的国有企业,是否发挥了应有社会责任和担当?那些有能力办理组合贷,纯商业贷款还没发放的业主损失相对较小,只需要花一些时间去改换成组合贷款。但是对于可以办理组合贷款被迫办理纯商业贷款的业务而言,损失惨重。我们是有资格办理”组合贷款“的,而且一部分人组合贷里面公积金贷款部分能够达到45万元。就组合贷款里面公积金部分占比45万来说,20年的商贷利息要多付15.37万元,更加不用说有一部分购买者因为被欺骗无法使用组合贷而不得不选择了30年的”纯商贷“,所需要支付的利息更高。包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涉嫌恶意欺诈,我们这些贫苦出身的打工者实在没有解决的办法,不得不向国资委寻求帮助。希望能够得到公平的处理方式。
回复
回复部门:省国资委 回复时间:2020-06-01 09:38

已与来信人联系,说清楚合肥市包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省属企业,请其向有关部门反映。其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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