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咨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皖发〔2022〕9号),帮助困难企业渡难关,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2〕214号)的事件
来信人:
周****
来信时间:2022-05-05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个体工商户,本人租赁了合肥安粮唯品会商铺,该物业属于安徽省安福置业有限公司(海螺下属国企)。 目前该公司回复我们商户说已经将租金补贴落实给唯品会,而唯品会回复我们商户说安福置业未落实,目前僵持双方各不退让,目前唯品会已经将6-8月租金账单发我并要求我按时缴纳,我司1-5月租金也已经缴纳,请安徽省国资委能否派人调查一下这个事情,给我们商户一个公正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