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您可在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情况下,持证书申报高一级职称,不需要作职称认定。感谢您对职称工作的关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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