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72号),您可参照《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申报高一级职称,具体申请程序可通过省国资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往年年度评审工作通知了解。如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51-62689013。感谢您对职称工作的理解和关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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