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贯彻落实2022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具体举措及分解方案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工作措施 |
责任领导 |
牵头处室 |
协同处室 |
完成时限 |
牵 头 事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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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资国企改革。 |
牵头: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企业与非公资本融合发展。积极引入包括非公有制资本在内的各类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参与省属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深入谋划一批混改项目,年内组织开展一次拟混改企业市场化对接活动。 |
吴 明 |
改革处 |
产权处 |
2022年12月 |
2 |
加快实施合肥新桥机场改扩建工程。 |
牵头:省国资委 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省民航机场集团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
1.督促机场集团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改扩建工程实施进度。 2.加强对计划落实情况的调度检查。 3.结合工程建设情况开展项目现场调研,及时会商工作、了解困难。 4.将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纳入国资委包保联系工作。 5.加强与省发改委、交通厅等省直部门和合肥市的对接联系,积极协调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中的困难问题。 |
叶传柏 |
科创规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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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 |
3 |
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
牵头:省国资委 协同: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1.认真梳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加强与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厅局沟通联系,持续加大调度督促和考核评估力度,确保上半年基本完成,到年底全面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2.对进展较慢的改革任务,制定重点改革事项督办清单,落实专人进行周调度、月督促,必要时加强专项督查和约谈提醒,确保各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
吴 明 |
改革处 |
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成员处室 |
2022年6月 |
4 |
加快港航、机场、煤电等资源整合。 |
牵头:省国资委 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港航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
1.加快推进新一轮港航资源整合,按照“一企一案、一码一策”原则,加大协商力度,促进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成熟一户,开展一户。 2.完成省通航集团挂牌运营,有效发挥专业化公司功能作用。 3.就省属煤电资源整合进行调查研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外省市经验做法,引入专业机构力量,拿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
吴 明 |
改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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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 |
5 |
实施省属企业布局新兴产业行动。 |
牵头:省国资委 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
1.按照“方案+项目”方式,研究制定《推动省属企业布局新兴产业行动计划》,推动省属企业加快布局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加快推进铜陵有色铜箔公司年产2万吨高精度电子铜箔(二期)、皖维集团年产700万平方米偏光片、江淮蔚来先进制造基地30万台新能源汽车产能提升等一批牵引性强的重大项目落地落实。 3.支持基金投资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4.支持省属企业结合“双招双引”,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投资并购一批十大新兴产业项目。 |
叶传柏 |
科创规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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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 |
6 |
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提高到50%以上。 |
牵头:省国资委 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
加快推进部分省属企业及子公司上市进程,全年力争新增上市公司1-2户。督促引导省属企业利用上市公司平台,通过增发、配股和优质资产注入等途径再融资。鼓励支持省属企业加大并购重组国内外上市公司的力度。围绕上市资源培育,大力实施省属企业之间或内部同业资源整合,对具备上市潜力的企业进行优质资产注入,使其尽快具备上市资格条件。深入开展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专项行动,多渠道提升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 |
吴 明 |
改革处 |
资本处 产权处 |
2022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