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矿建集团安厦公司财务总监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省国资委发布日期:2022-04-22 16:37 作者:考核分配处 被阅览数: 【 字体: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集团内外部公开选聘安厦公司财务总监,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党委工作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集团纪委全程监督。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4.心理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四、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一)工作岗位

安厦公司财务总监(1名)。

(二)工作地点

宿州市。

(三)岗位职责

1.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决策。

2.建立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管控模式。

3.负责公司财务预算、资金管理、税务筹划、资产管理等工作。

4.负责指导本部门成员按职责分工和公司及部门工作流程开展各项工作。

5.负责协调本部门与其它部门、外部机构间的工作关系。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任职资格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有CPA、ACCA、CFA证书者优先。

3.熟练掌握房地产行业运营和管理基础知识、我国房地产行业和金融行业各项政策、法规。

4.熟练掌握财务管理、资本运作以及企业融资知识与技能。

5.熟悉企业管理、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

6.具有八年以上房地产企业财务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有三年以上财务负责人管理职位的工作经验;具备融资经验。

7.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

8.公司认为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会议研究、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上级媒体宣传平台、集团网站、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4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网上邮件报名。

(1)报名邮箱:zmkjdgb@126.com。应聘者登录中煤矿山建设集团网站下载并填写《中煤矿山建设集团公开选聘报名表》,邮件标题名称: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安厦公司财务总监)。

(2)其他随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成果等)、荣誉证书、业绩证明、近三年工作总结、任现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上材料一并打包发至报名邮箱。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不低于1:3比例时方可组织面试。

(四)面试

面试考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名单。

(五)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尽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经历、任职期间工作表现、廉洁从业、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会议研究

结合面试和考察情况,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拟录用人选名单,提交集团党委会研究,确定录用人选。

(七)公示

经集团党委研究确定后,在集团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八)办理任职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或降低岗位聘用。

拟应聘人员应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应聘人员自理。患有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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